农村电气化网讯 近日,国网开封县供电公司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日”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筑牢公司安全发展基石。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开封县供电全面开展了高危化学品仓储、使用情况专项排查,对调度综合大楼和生产场所积极开展消防隐患治理。
本次“安全日”活动,开封县供电公司将全体干部员工分为领导班子、部门(科室)和班组3个层面进行,公司部门(中心)和36个基层单位(不含值守坐席人员)参加集中学习和讨论。为使活动具有针对性,该公司提前制定《安全日活动学习讨论提纲》,涵盖3个层面10大专业共106条重点讨论内容。各小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刻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逐一提出整改措施。
讨论认为,面对当前的安全问题,开封县供电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务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充分认识“安全可控、能控、在控,关键在于预控”;充分认识“安全保障发展,发展促进安全”;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的工程。
讨论中,开封县供电公司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切实做到“四有”,即:“有责、有数、有序、有为”。“有责”——就是要求将安全责任分解到位,相关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同时严格监督与考核,严惩违规行为;“有数”——就是要求对安全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现场了解具体情况,结合当前生产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做到“对症下药”;“有序”——就是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按照相关规程和规范,井然有序地开展安全管控,不断提高安全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有为”——就是要求有作为,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组织到位、管理到位、技术措施到位,做到“只为工作添措施,不为问题找借口”,要深入系统地考虑对策措施,做到标本兼治。
该公司总经理代鑫波要求:一是务必认真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公司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务必集中精力,加强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工作;三是务必坚持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确保公司、电网长治久安,员工平安幸福。
“安全日”活动后,开封县供电公司班子成员还分成9个小组,分赴多处生产建设现场,对基层单位和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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