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1月17日至春节期间,射洪公司与射洪县“三电”办联合发布《通告》在射洪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告知广大市民朋友燃放‘孔明灯’的危害和严重后果。
临近春节,燃放‘孔明灯’对电力设施存在潜在的巨大安全隐患,为避免由于燃放‘孔明灯’引发各类火灾事故以及危害电力设施事件发生,射洪公司向射洪县人民政府请示其出台了《关于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通告明确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对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以及违反规定制、售、燃放‘孔明灯’造成严重后果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接下来,射洪公司将针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在城乡要道口悬挂《严禁制、售、燃放‘孔明灯’》横幅。在各营业场所摆放政府出台的《关于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展架,利用逢场赶集时间和城区公园等人员集中场所通过摆放展板、播放录音等形式大张旗鼓开展宣传工作。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制、售‘孔明灯’点进行严厉查处,从源头封堵燃放‘孔明灯’的事件发生,以保障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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