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进一步落实据实经营的工作要求,强化抄核收工作人员责任,规范抄核收行为,近日,周至县供电分公司专题强调抄核收工作。
在抄表工作方面,该公司重申供电所必须在规定的抄表时间段内组织和完成抄表工作,不得随意变更抄表时间。抄表前,供电所应组织抄表员、馈路专责人、台区专责召开例会,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布置换位抄表安排,发放抄表卡片或抄表本。抄表完毕,发现某一客户用电量突增或突减的,应立即现场核实,并提出异常报告报主管部门处理,同时要在24小时内将抄录的准确数据录入营销系统,按时核算电费和上报线损快报。
在电费核算方面,抄表数据校核结束后,要在24小时内完成电量电费计算工作。主管部门、供电所要严格电量电费复核管理,逐户审核新增、变更用电、电能表参数变化的客户,重点审核电价调整、数据变更的客户,确保电量各类数据及参数完整、准确,确需退补电量电费时,严格按工作流程处理。该公司要求供电所按时上报电费报表时,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并经所长审核签字。
在电费回收方面,各供电所在抄表前要提前申请本月电费票据并交回上月票据,并在打票完毕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装订票据,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收完电费,并全部上划,逾期未缴纳电费的客户必须收取电费违约金。
该公司强调,抄核收工作质量的高低是搞好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必须紧抓严管,要求抄核收人员树立责任意识,严格按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为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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