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3月5日,扬州公司公道供电所营销员像往常一样利用用电采集信息系统分析监控各台区,发现10KV公农线欧阳新房台区线损一直在正常范围浮动的,近期却处于不合格边缘,营销员将线损不合格台区信息发到供电所微信工作群,并注明:“怀疑该台区有人窃电,请班长安排巡查!”
“走,到现场!”看到供电所微信工作群的信息后,运维采集班长一声令下,立即带领班组人员驱车前往欧阳新房台区逐户拆封检查,最终发现用户刘某绕越计量装置,直接将两根电线搭接在表计进线上用电,工作人员立即拍照取证,并现场对刘某进行警醒教育:“窃电即为盗窃国家电能,非法窃电将面临高额风险,根据《电力法》规定,用户盗窃电能,将在追补电费的基础上,承担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受到教育的刘某当场承认了窃电事实,并于3月8日到供电所接受了违约窃电处理,补缴了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
窃电不仅造成供电企业经济损失,而且还会带来触电人身伤亡风险,该所将继续密切关注台区线损动态,筛查异常台区用户电量波动情况,严肃查处窃电行为,做到教育一人,警醒一片,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金东健 何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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