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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供电州开发所:学习“民法”,“典”亮生活

作者:金东健 吴波  2021-07-22

  农村电气化信息网讯:(通讯员 金东健  吴波)“胎儿能够继承遗产吗?法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吗?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7月20日,为加强企业法制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和风险防控意识,提高依法治企能力。扬州供电公司开发供电所组织管理人员开展以学习“民法典”为主的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对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的系统整合,汲取了中华民族五千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为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活动期间,该所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把民法典宣传与日常普及教育相融合,充分利用公司网站、宣传展板、电子屏、新媒体平台等阵地,线上线下齐宣传,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在党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中,组织观看相关普法宣传视频,让大家都了解《民法典》诞生的重要意义、法律新规以及涉及每个人权利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整理有变动的法律法规发给各专业部门更新、学习,为单位员工在2021年适用新法、遵守新法做好准备工作。

  下一阶段,该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全民普法当作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来抓,通过有计划的设置法规学习讲堂等各类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推动公司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源:农村电气化信息网

标签:扬州供电,开发所,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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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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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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