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无人机训练机构正式成为经中国AOPA审定合格、颁证的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
2016年9月,该公司无人机训练机构申报并成功获得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成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第二家获得该资质的单位。截至目前,培训中心累计培训学员80人,分别来自辽阳、朝阳、抚顺、锦州、大连、营口、铁岭、丹东、鞍山、本溪、盘锦、沈阳、南昌13个国网省地市局及企业,其中75人通过考试合格并获得证书,通过率远高于业界平均水平。机构全体教员表示,将以此为契机,用专业的教学和积极的态度与学员们一同砥砺前行,争取再创佳绩。
根据AOPA无人机专家委员会2017年4月12日修订通过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审定规则》,在申请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之前,已经持有按照本规则颁发的驾驶员训练机构临时合格证至少12个日历月;在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日历月内,具有多旋翼类别等级课程的训练机构应已经对其学员完成训练,并经其推荐参加合格证和等级实践飞行考试的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70人,且其中至少50人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合格证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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