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经信委、发展改革委、住建厅、能源监管办等联合印发《能源生产和利用设施智能化改造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提出按照前期试点示范、后期推广应用2个阶段,对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生产与利用设施进行智能化改造。
《意见》提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査询、充电预约、费用计算等服务。政府通过平台对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实时监管,实现补贴精准发放,为充电网络规划提供支撑。研究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参与削峰填谷,构建人—车—桩—网协调互动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与商业模式。
《意见》明确,要推动储能产业发展,在发电侧,实现电网用电负荷削峰填谷;在输电侧,建设储能调峰电站,提高电网安全性和稳定性;在配电侧,配合配电网改造工程和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建设储能型变电站;在用户侧,建设包括风、光、生物质等多种能源形式发电、储能、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电动汽车等为特征的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程;加快煤炭、煤层气生产设施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新能源控制运行能力、构建“互联网+”智能电网互动应用体系等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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