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广东电网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两大战略部署,有效结合法治央企建设与国企改革两大重任,多措并举,逐步建立起现代法人治理体系,为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在国有企业改革迈向深水区的新形势下,加快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有章可循,各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广东电网公司注重发挥章程统领作用,组织修订完善省公司、6家直属新兴业务单位、16家县级供电子公司章程,健全党建工作条款,保障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对下属单位,健全子公司章程的党建条款,保障党组织对企业治理的领导。以章程为遵循,修订完善《制度管理办法》,参照南方电网公司基本、重要管理制度清单,完成制度分级分类调整,管理制度覆盖13个业务领域,体系结构保持稳定。不断完善的章程体系,保障广东电网公司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工作不走弯路。
治理有序,决策事项依法合规
“十三五”期间,广东电网公司基于各级章程体系,对照章程进一步厘清各个治理主体的职责界面,明确区分党委会、董事会的决策事项。清晰界定党委会讨论前置事项,严格执行配套的议事规则和流程要求。从制度上明确“三会一层”的职责,为完善人员配备、有效发挥作用打下良好基础。该公司率先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开展岗位授权试点,按照“部门内同一事项不超过2人审查”原则,形成试点部门岗位授权清单,实施授权224人次,减少审查环节71人次,为南方电网公司授权体系完善提供了有益探索。此外,广东电网公司通过建立相应议事规则和流程,健全“一决策一法律意见书”的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创新设置合法合规专员,强化对重大决策合规审查复核,确保决策依法合规。以2018年为例,该公司全年各级领导班子累计开展决策问法活动800余次,“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得到强化;组织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完成调查报告20份;组织审核重大经营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332份,审核率实现100%,未发生违法违规决策事项。
实效凸显,“双百行动”有序推进
“十三五”以来,广东电网公司依法治理成效凸显,法人治理结构逐步规范,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得到有力支撑,公司治理实现“用法有度”。广东电网公司党委针对广东电网能源发展公司“双百行动”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统筹设计,因企施策,重点推进治理体系完善,建立健全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推进董事会结构优化、职业经理人试点、股权多元化等深化改革举措落实,为公司“双百行动”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
接下来,广东电网公司将坚持一流标准,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依法决策,适应改革发展,为该公司早日建成全国最好世界一流省网企业提供一流的法治保障。 (袁文鹏 汪鑫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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