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供电所员工行为,提升供电服务水平,2015年8月下旬以来,江西省万载县供电公司组织各单位、各乡镇供电所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电力公司乡镇供电所供电服务十条禁令》,并要求认真按照十条禁令严格执行。
乡镇供电所供电服务十条禁令是:1、严禁抄表时留底码、估底码、私自雇人代抄。2、严禁不经授权或审批私自进行电量电费退补。3、严禁私存、截留电费。4、严禁私自承揽业扩工程或参与客户工程谋取私利。5、严禁业扩工单在营销系统流程外循环、不按规定录入。6、严禁擅自调整、自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7、严禁在收费过程中不开发票或设立小金库。8、严禁将客户委托他人承包管理,并按变压器总表收费。9、严禁恶意停限电、无故拖延送电。10、严禁内外勾结窃电、私自处理窃电与违约用电。
该公司各单位将《禁令》作为规范乡镇供电所员工行为的重要举措,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背诵熟悉《禁令》并将禁令内容上墙。并将《禁令》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抽查内容,对发现违反《禁令》行为及时纠正,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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