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3月28日,江苏洪泽县供电公司纪委以洪供电纪[2016]6号文件下发了《中共洪泽县供电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这是该公司纪委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防止违规行为发生采取的一个硬着子。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强化监督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网、省、市公司有关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防止招投标现场监督的随意性和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该公司要求,一是各部门开展的招投标工作,要提前两个工作日向公司纪委书面申报,并填写《洪泽县供电公司纪委现场监督申报单》,申报单一式两份,一份报公司纪委,一份留存,并将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上报公司纪委,申报单必须注明监标项目名称、招标方式、开标时间等;二是公司纪委接到申报单后,提前一天给予回复,并将《洪泽县供电公司纪委现场监督审批单》送达申报单位。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送申报单位,一份交公司纪委留存,被委派现场监督人员必须经公司纪委书记批准,未经批准的监督人员属无效监督;三是公司纪委委派的现场监督人员要认真填写《洪泽县供电公司招标活动现场监督报告》,监督报告一式两份,一份送申报单位,一份交公司纪委留存,现场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职,确保监督的实效性。
该公司纪委还建立招投标相关的管理台帐,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公司纪委许可不得随意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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