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各项工作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属于小微腐败高发领域。我们要结合当下公司开展供电服务领域“小微腐败”治理专项监督要求,在开展供电服务、抄表收费、业扩报装、计量及材料管理、故障报修、电网改造等工作过程中,不发生违规“三指定”、利用职权限制客户正常报装等吃拿卡要行为;不发生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客户收取移表费、试验费、检测费、调试费、带电作业费等乱收费行为;不发生内外勾结窃电或违约用电、套取截留私吞电费等侵占公司利益行为;不发生违规为企业无表用电创造条件、无故停电、故障抢修不及时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标签:河南内乡供电,供电服务,小微腐败治理,专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