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速览

行业速览

广东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1.69分

作者:记者 曹宏源  2015-05-07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全省大工业电度电价、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不含化肥用电价格)每千瓦时统一降低1.69分。


  此次调价内容还包括,取消了全省化肥电价的优惠,化肥生产用电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在原来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1.69分;江门市的台山市和开平市行政区域内除居民生活电价外的各分类电价与汕头市等东西两翼地区实行同价。


  关于此次调价的目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是落实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全国下调电价的政策,以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增长。


  “取消化肥电价优惠及降低氯碱电价是为了形成开放的市场,促进更大区域内产品的竞争。”该负责人说,“这次对江门市相关地区实施电价调整,实行与东西两翼地区同价,体现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扶持。”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广东,大工业,工商业,电价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2,010-63231638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