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日前,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改委等8局委厅联合发布《关于限时将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的告知书》,要求各转供电主体迅速落实惠民政策,岐山县供电分公司立即行动,多方助力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客户。
据了解,2018年以来,陕西省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特别是今年疫情以来实施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一般工商业各电压等级平段电价降幅达20%以上。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各转供电主体并未完全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终端客户一定程度上并未真正得到实惠,群众反映强烈。《告知书》要求各层级转供电主体要于11月10日前将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
《告知书》下发,岐山分公司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等8局委厅《告知书》精神,全面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重点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秋季营业普查,重点对转供电客户进行摸排、走访,了解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未享受到国家和我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红利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终端客户,再次下发用户结算电价告知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协同县物价部门真正使政策红利惠及每一个客户。另外,各供电所动员全体员工,将《告知书》转发到供电所《供电服务微信群》,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利用供电抢修、营业普查、便民服务和电费回收等时机,深入到客户当中将政策规定再次进行告知,真正使政策红利传导给终端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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