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的犯罪行为一直很突出,它是一种严重危及国家电力生产、建设和供电秩序安全的犯罪。据对本市2013年度的统计,此类犯罪发案共计886起,直接物损1834.91万元,与外省市相比,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案件仍呈高发态势。8月22日,由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联合举办召开了“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法律适用研讨会”,就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案件中的法律适用疑难复杂问题深度研讨。
研讨会针对破坏电力设备罪“危害公共安全”的认定、“使用中的电力设备”的认定、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罪刑均衡与缓刑适用的问题、下游犯罪的处理等理论与实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会者一致认为,2007年司法解释的一些方面已经不符合当今的需要,有必要修改。同时,司法解释也要多从实际情况考虑,有些标准也需要量化,同时要注重对销赃渠道的打击,从而使刑法能更加有效地对这类犯罪破坏行为进行打击。
据悉,市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将与国网市电力公司一起,组织有关专家与学者进行调研并把调研的成果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立法机构和最高两院有关部门提交,以便推动国家对这类犯罪破坏行为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从而能更加有效地打击和惩治这类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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