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供电局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持续提升治理水平,聚焦优化治理结构和治理运行两个重点,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在基层供电局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良好经验,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绩效指标持续向好。
深圳福田供电局严格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人员管理要求,探索以“标准+差额”促进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与经理层适度交叉,解决两个治理主体人员高度重叠问题,推动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约束、有效制衡。
该局改变以往经理层的党员同志全部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传统做法,划定经理层进入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标准,根据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在重大经营决策中的定位,在经理层中差额推选,将政治标准摆在突出位置,并将在该局任职年限1年以上作为进入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必备标准,将具备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经历、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等作为进入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重要参考标准。党的总支部委员会除纪检委员外,其余委员通过差额选举交叉进入经理层,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2023年,深圳福田供电局对党组织和经理层成员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重叠率降至42.8%,有效避免党组织直接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建立“1+4”保障机制
为保障公司治理顶层设计在基层“最后一公里”有效落实落地,深圳福田供电局形成以“1套治理指引+4项运行机制”(包括“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党的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会议管理机制、清单执行机制、合规审查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的运行保障机制,促进决策会议筹办高效、规范。
优化议事会议管理机制是规范治理运行的前提和基础。该局针对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两个治理主体会议,从汇报主体、议案材料、审议标准、办会人员等方面进行差异化管理,确保不同治理主体决策有侧重、履行权责高效高质。聚焦不同治理主体审议要点,梳理了党的总支部委员会22个审核标准、经理层19个审核标准,在议案中增设“关键审议要点说明”板块,要求提案人结合具体决策事项,分别说明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前置研究“四个是否”和经理层决策“四个研判”的相关要点。
在制定规范的会议管理要求和筹办流程基础上,该局建立了“四重把关”合规审查机制,明确由议案主办部门、办会人员、法规及治理专责、综合及人力资源部主管分别对议案材料进行分层级严格把关。同时,针对基层供电局未配备法律专业工作人员的问题,建立与上级法规部门的议题审核互通机制,涉法重要议题提请上级法规部门审核,确保上会议题依法合规。
作为南方电网公司法治文化示范单位,该局将公司治理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权责清单执行机制,以“专题培训+制度学习+知识竞赛+微课宣贯”等形式,加强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的层层学习宣贯,同时在权责清单上明确了权责事项上会频度、时间、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推动权责清单规范运行和刚性执行。“经过多种形式的有效宣贯,议案审核效率明显提升,退回修改的情况明显减少了。”该局综合及人力资源部主管吴海燕说道。
该局还依托大监督体系建立治理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监督+纪检委员常态列席决策会议‘再监督’”、纪检机构常态监督和三级监督网专项监督作用,确保权责清单适用准确。对“三重一大”决策后开展评估,跟踪重要经营决策的执行监督和闭环管理,确保治理主体运转规范高效。
(杨翠晓 林嘉曦)
标签:深圳福田供电,优化治理结构,运行机制,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