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物价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2015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与2012年相比,实现“由增转降”; 2016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1000万吨左右;到2017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的目标。
2000万吨的煤炭减量指标将分解落实到全省17个市;重点企业煤炭减量指标,由各市结合省下达的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耗煤企业。
为实现上述目标,通知明确提出了11项重点任务: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着力开展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稳步实施煤化工、焦化、工业窑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实施“外电入鲁”和增加天然气供应,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强化能评和环评约束,着力消化未纳入统计的煤炭消耗。为保证重点任务的落实,在每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通知明确了具体工作和任务分工。
在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方面,要求电力行业,2017年底前全面淘汰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和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逐步关停淘汰供电标准煤耗大幅高于同类机组平均水平、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大幅高于当地标准的火电机组。
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方面,通知明确规定了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地热能、水电、海洋能等建设容量和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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